校医院药事(器械)管理委员会成立及第一次培训学习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基层医院药品(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保证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安全,2021年3月29日上午在史艳莉院长的带领下,成立了武汉轻工大学医院《药事(器械)管理委员会》。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由史艳莉院长担任,副组长由赖文军副院长担任,各个科室负责人为组员。
领导小组制定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了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了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建立了校医院药物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制度,一起熟悉了《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药 品 不 良 反 应 / 事 件 报 告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