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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教职工医药费报销通知
作者:校医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5:5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2023年第四季度公费医疗的教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通知如下:

一、时间

在职教职工:

12月4日(周一) 8:00-11:30   14:00-16:30

12月5日(周二) 8:00-11:30   14:00-16:30

离退休教职工:

12月6日(周三) 8:00-11:30

二、地点

常青校医院五楼会议室

三、资料

校医院转诊单或急诊证明、就诊医院病历、发票原件、明细清单。

【温馨提示】

教职工可在“武汉轻工大学官网-职能部门-财务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打印报销单。

校医院审核签字完成后,报销款由财务处核算金额,凭工号发放至教职工工资账号。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校医院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