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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医药费报销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10:28  点击数:

经研究决定,拟于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办理教职工2020年第一、二季度医药费报销工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销分别采取收单报销和投递报销两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销时间:2020年7月6日至7月10日

二、离退休教职工

离退休教职工采取收单报销方式。教职工将本人的报销资料粘贴在医药费报销单上,填写相关内容后放入信封交至离退休处指定收单人,离退休处负责送至常青校区医院506会议室办理报销签批。校医院签批后送财务处,财务处核算后将报销款项直接打入教职工工资卡。

三、在职教职工采取投递报销方式。

教职工将本人的报销资料粘贴在医药费报销单上,填写相关内容后放入信封密封,投入分别放置在常青校医院一楼大厅、金银湖校医院大厅、行政楼一楼大厅的“财务报销投递箱”,校医院每日开箱取单办理签批后送财务处。

四、资料要求

1、门诊资料:就诊诊断相关疾病病情复印件,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发票费用清单。

2、住院资料:出院小结、出院费用发票、费用发票明细清单总汇。

五、粘贴要求

1、门诊单据和住院单据分别粘贴在不同的医药费报销单上,票据粘贴按照以前报销方式进行。

2、粘贴后,依次填写部门、姓名、票据张数、联系电话、工号、票据金额等信息,确认后签字。

请各位教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合理间距。

附件:武汉轻工大学医药费报销单

    3医药费报销单(收单报销专用).xls

                                     

校医院

         20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