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工校行发〔2006〕28号文件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医疗服务范围属于自费项目:
一、非寒暑假期间,未经校医院转诊单且非急诊情况下,自行去校外医院就诊费用。
二、在药店、私立医院、诊所等就医费用。
三、各种医保范围外医疗费用、各种一次性材料费。
四、酗酒、交通肇事或事故、打架斗殴及医疗事故等造成的伤害或伤残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属于《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的费用:
1、服务项目类
① 挂号费(门诊诊疗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救护车费、中药代煎费、陪伴费、特别护理费、空调费、损坏公物赔偿费、文娱活动费等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非危急重症特殊检查治疗单独开机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①各类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项目,如: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充填鼻梁、脱痣、平疣、重脸术、近视眼矫形术、美容按摩、脱发、白发、腋臭、洁牙、镶牙、牙列正畸、色斑牙治疗、矫治口吃、隆胸术等。
②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等。
③ 各种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④ 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预防接种、预防服药、近视检测视力、疾病普查、普治、疾病跟踪随访、各种会议医疗保健、单位自备用药。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
① 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② 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③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按摩器、按摩垫、残疾人专用轮椅、输液恒温仪、输液泵、各种自用检测治疗仪器、各种磁疗器具、各种牵引带、拐杖、皮钢背甲、腰围、钢头颈、胃托、肾托、宫托、疝气带、护膝带、提睾带、健脑器、药枕、药垫、神功元气带、热敷袋等。
4、治疗项目类
① 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②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③ 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心理治疗、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水疗、推拿按摩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其他
①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② 变性手术等诊疗项目。
③ 在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