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物价局
关于加强湖北高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鄂教体艺【2018】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卫生计生局、物价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湖北203行动纲要】的通知》(鄂发[2017]6号)精神, 现就加强我省高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项目
(一)新生入学体检.新生入学体检项目分为必须检查项目、必要时检查项目和选择性检查项目三类.必须检查项目为每个学生均需参加(具体项目见附件);必要时检查项目为体检机构根据体检情况向学生提出建议并反馈学校,学生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二)学校要将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学校公示栏或校园网等载体上进行公示,并纳入收费清单范围,自觉接受当地物价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
(三)承担高校学生健康体检任务的机构应具备医疗机构键康体检资质。
(四)物价、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收费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2018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可参照执行。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学生体检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8]215号)和原《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新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0] 99号)自动废止。
二、附件
新生人学健康体检必须检查项目表
项目名称 |
具体检查内容 |
说明 |
常规检查 |
内、外(含皮肤).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出具总检报告 |
含建立体检档案,不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 |
实验室检查 |
1、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2、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3、血细胞分析检查 |
包括抽血所用一次性注 射器及其他耗材 |
影像学检查 |
数字化摄影(DR) |
不得加收滤线器费、曝光不得超过2次。含数据采集、存贮、围像显示 |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