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院务公开>>院务公开>>正文
武汉轻工大学临时隔离观察点工作方案
作者:校医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3日 11:22  点击数:


 

一、职责分工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临时观察点工作第一责任人为校医院。

2.每个临时观察点指定的一名具体工作负责人,负责集中观察点的所有外部协调工作,与学校其他部门密切联系对接。医院、学工、后勤、 保卫、资产等相关部门要分别履行各自职责,确保观察点的正常安全运转。

3.临时观察点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观察点的内部管理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观察点内被观察者的转运、医学观察、消毒隔离、安全保障及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要掌握观察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院系、住址等基本信息;对房间数量、在观人数、每日新增、每日转出、每日解除等关键信息要做到一口清;加强正面宣传、注重心理疏导等;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二、选址标准

1.临时观察点应具有50个以上单间规模,带有独立卫生间,配备紫外线消毒灯。

2.布局应符合“三区两通道”,“三区”即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各区之间无交叉;“两通道”即清洁通道和污染通道。清洁区要设立综合办公区、物质保障区。综合办公区是进行综合管理、协调、调度等工作的场所。物质保障区是放置生活物资和防护用品的区域。

三、人员管理

1.被观察人员由观察点工作人员引导,按照制定的规范路线进入观察区,安排房间住宿,对新增的观察人员落实医学观察工具包(一份《集中观察点医学观察告知书》,一副口罩、一支体温计、一瓶手消),被观察人员签署告知书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被观察人员不得外出,一律不得串门。如有特殊需要,确需离开房间,需提前报告,经工作人员批准后戴口罩出门,工作人员必须跟踪管理。

3.被观察人员一日三餐由工作人员负责上门派送和回收。

4.被观察人员使用过的物品、废弃口罩集中回收消毒处理。

四、医学观察

1.医学观察由校医院的医务人员负责。

2.医务人员对每一位被观察人员建立档案,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出现任何异常症状(包括发热、咳嗽、胸闷、腹泻等),应立即向观察点负责人报告,安排转上级医院。

3.是否向上级疾控报告或登录平台以实时情况为准,如需填报表由值班医生负责填报。

4.医学观察期间是否查核酸或血清等按照上级疾控部门要求完成。

五、解除隔离观察的标准

1.根据医学观察标准,被观察人员连续14天,无任何异常情况方可解除观察(是否需要查核酸或血清等按照实时上级疾控部门要求完成)。

2.对疑似病例的密接人员,疑似病例排除后随即解除观察。

3.解除医学观察由临时观察点医务人员出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书》,上报给学校防疫指挥部批准。

六、后勤保障

1.切实做好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加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的培训。防护保障参照《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主要医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防控隔离点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的通知》执行。N95/外科口罩每人每班配置2个(每班6小时);防护服每人每班配备1套;护目镜每人每班1个;防护面罩每人每班配置一个(护目镜和防护面罩不需要同时使用) ;手套每人每班2-4双;鞋套每人每班1双。工作人员培训参照最新版本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

2.做好被观察人员的入场生活物资供应、医疗保障。要提供牙膏、牙刷、毛巾、拖鞋等必备生活用品。按规定配齐医务人员(原则上每个点按每100人配备1医1护),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及保安加强管理,实行多班轮换制。配备必备药品(包括口服中西药),配置氧气袋、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消毒用品等。

七、环境卫生

1.观察点的公共区域每天要加强通风,日常消毒,可用有效氯 250~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每天一次(比如若需配置使用浓度为500 mg/L的消毒溶液,应取2片84泡腾片加于1000mL水中即得)。

2.被观察人员观察期满解除观察后,对相关环境和设施进行必要的消杀,并加强通风。

3.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病并被疑似或确诊的,该观察人员所在的房间和接触的相关环境和物体,由专业人员进行规范消毒处理。

八、医疗废物管理

1.观察点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集中观察点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2.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人员活动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暂存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并按要求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