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的开展学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消毒处置工作,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依据,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GB27953-2011)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方案,特制定本校相关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实施方案。
一、消毒目的及措施
精准施策、科学消毒,真正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无明确传染源时,做好预防性消毒,增加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的物体表面消毒频次,加强高频接触的门把手、楼梯扶手等清洁消毒,做好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个人手卫生。有明确传染源时,加强相关区域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二、消毒原则及注意事项
防止过度消毒,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雨雪天气不开展外环境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全身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
三、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医院做好消毒药品的质量控制,确保所用消毒产品合法有效,并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使用,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可靠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剂量,确保消毒效果。如有需要配合疾控中心采取必要的检测手段,做好消毒效果评价。
四、具体消毒措施
(一)日常消毒:
(1)空气消毒:有人房间每日开窗通风 2 次,每次 30 分钟;无人房间每日紫外线灯照射一次,每次 1 小时以上,做好记录。
(2)环境物体表面和地面的消毒:物体表面采用 500mg/L 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地面采用 500mg/L 含氯消毒剂拖地,每日1- 2 次,并做好记录;
(3)诊疗器械、器具、用品的消毒:听诊器、血压计等常用物品每次使用后采用500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彻底擦拭消毒;体温计每次使用后采用 1000mg/L 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清洗干燥后备用。
(二)如接诊疑似或确诊新型肺炎患者后应及时更换个人防护用具,消毒双手,进行终末消毒:
(1)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灯照射至少1 小时后开窗通风,并做好记录;再采用 3%过氧化氢或 5000mg/L 过氧乙酸或 500mg/L二氧化氯超低容量喷雾器喷洒消毒,20-30ml/m3 ,作用2小时,消毒时关闭门窗,并严格按照使用浓度、使用剂量、消毒作用时间及操作方法进行消毒,消毒完毕充分通风后方可使用(至少 1 小时)。
(2)环境物体表面和地面:接触污物的环境表面和用具清洁后,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15分钟以上;环境物体表面和地面如遇病人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污染,先用吸湿材料如纸巾去除可见的污染,再用 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后的抹布覆盖 30 分钟,再擦拭消毒;清洁工具包括抹布和拖把使用完后将清洁工具用双层白色垃圾袋密闭封装,袋上标注“特殊感染”后再转运。
(3)诊疗器械、器具、用品的消毒:一般诊疗器械、器具和用品如听诊器、血压计等采用 1000mg/L 含氯消毒剂彻底擦拭消毒;体温表采用1000mg/L 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30 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