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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及子女医药费报销通知
作者:校医院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9:5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对2023年第二季度公费医疗的教职工门诊、子女(仅限公费医疗教职工子女)门诊及住院医药费报销通知如下:

一、时间

在职教职工:

6月6日(周二)8:00-11:30 14:00-16:30

6月7日(周三)8:00-11:30 14:00-16:30

离退休教职工:

6月8日(周四)8:00-11:30

二、地点

常青校医院五楼会议室

三、资料

1.教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材料:校医院转诊单或急诊证明、就诊医院病历、发票原件、明细清单。

2.教职工子女门诊医药费报销材料:2022.6.6-2023.6.8期间的发票原件、明细清单。

3.教职工子女住院医药费报销材料:2022.6.6-2023.6.8期间的发票原件、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温馨提示】

①教职工子女的门诊及住院医药费于每年6月份审核报销一次。

②请教职工在“武汉轻工大学官网-职能部门-财务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打印报销单。

校医院

2023.5.22